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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大学“圆梦计划”2018年度海外访学交流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01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平等、优质的学习交流机会,经学校批准,现启动“圆梦计划”2018年海外访学交流项目,以助力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帮助其开拓国际视野,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经济解困”基础上的“助力成才”,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根据2018年项目规划,拟选拔并全额资助我校80名优困生赴越南、新加坡相关大学进行学习交流。该项目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办与党委学生工作部联合实施。现将项目有关申请及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时间:

越南团:2018年8月22日-8月29日

新加坡团:2018年8月20日-8月27日(暂定)

2.项目大致内容及安排:本次学习营分为两个组,A组地点为越南,B组地点为新加坡,将前往两地知名高校、企业进行学习交流,从教育、文化、经济、社会等多方面了解两国状况,行程为8天。

3.项目人数:每组40名,共计80名。

二、项目费用

1.学生费用全额资助,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共同承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资助“学生国家交流奖学金”越南团每人7000元,新加坡团每人13000元(预估)。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每名学生2000元“圆梦奖学金”。

2.学生承担办理护照相关费用。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并已通过学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爱党爱国,思想端正,品学兼优,自强不息,身心健康, 诚实守信;

3.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

4.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团结互助;

5.具有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圆满完成交流任务。

备注:申请成功的同学,家长须签订《重庆大学2018“圆梦计划”交流项目家长同意书》,不得无故退出,否则将影响其今后评优和参加学校其它项目。完成项目交流任务后,每生须要提交不少于800字的书面交流总结并附至少3张交流照片,返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交流活动。

四、选拔程序

1.学院须在网站上公布此通知,并严格遵照申请条件及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公示、推荐工作;

2.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重庆大学圆梦计划海外交流项目申请表》及上一学年度成绩单;

3.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初选,根据申请条件、要求及班级评议结果(通过率不低于70%);

4.学院按照《重庆大学2018年暑假越南、新加坡交流学习指标分配表》下达的指标认真审核材料、筛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报送学工部,学工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认最终名单。

五、报名时间

请各年级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6月2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材料交到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