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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1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的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订2021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遴选办法如下:

一、管理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研究生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以及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各专业系主任等组成,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研究生的相关政策、研究并处理推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本科生与研究生教务人员、毕业年级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推免研究生的具体工作。

专家审核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各专业评审教师代表组成,协助推免研究生的选拔工作。

二、推免研究生必备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2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程,且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

3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GPA)(按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号)计算)排名在本专业前40%(含40%);

4.在校期间六学期所修课程(除通识教育课)中补考课程不能超过1门(其中高等数学、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和传热学等四门课不得有补考)且补考或重修及格。

三、推免研究生的程序

1.由学校教学系统提供学生学习成绩,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指定人员按学校统一标准计算学生前三年课程考核学分平均绩点,由学生签名认可并公示;

2.学生个人按学校以及学院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包括向学院报备在重庆大学任职的直系和非直系亲属;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学生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计算个人综合得分;成绩百分数与绩点互换公式:综合分数=综合绩点*10+50;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学生申报材料,审查学生本人计算的综合得分,并组织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并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

5.公示学生申报材料;公示学院审定后的学生综合得分及排名;公示名单中的学生需在微信端-校务行下载有学校电子签章的电子成绩单,并以“学号+姓名”命名上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6.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推荐安排

922-24

学院审核推免生相关材料并组织公开答辩


924-26

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

综合成绩按专业统一排名,公示时间3

926日下午6点前

学院提交推免生资格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学生电子成绩单压缩包到教务处培养科

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推荐阶段留存学院,以备查验

927-28

教务处对初选学生名单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29

审定后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内网站上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推免生资格名单统一由学校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审核备案,推荐工作结束

接受收阶

1012-1025

接收录取工作。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

接收录取事宜见“推免服务系统”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2021年推免工作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请推免生密切关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信息和有关后续通知


四、评分标准

1. 统一以前三年所有课程考核学分平均绩点为初始排名依据。

2. 成绩如有补考,用原始成绩统计绩点。

3. 国家外语四、六级成绩不参加排名。

4. 最后排名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奖励分。奖励分的计算方法按学校重大校〔201743号文件执行。


   五、“推免”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涉及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利益。参加“推免”的全体同学务必实事求是,认真对待,对自己提供一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免试资格。

   六、本实施细则学院所颁布的《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推荐2021年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一起作为推荐免试2021届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依据。

   七、本实施细则如与学校所下发的《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条款有冲突,以学校的实施办法为准。



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