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示信息

current location: 首页 > 公示信息 > 正文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 “励志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9  点击量:

为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形成一体化育人合力,激励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实现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将 2019-2020 学年 “励志之星”奖学金项目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

设立单位

评选范围

奖励标准及金额

推荐名额

“励志之星”奖学金

湖南伟仁永巨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二(含)以上本科生

40 名:5000 元/人

58 名(学院推荐2名)

一、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校级行政处分记录;

2.表率执行《重庆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评选期限内无晨曦计划缺勤记录、不假晚归记录、宿舍卫生不合格及违章电器记录、恶意欠缴学费;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4.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5.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7.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每学年参加不少于2项,不低于20小时的公益或服务活动;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9.本学年未获得其他社会专项奖助学金。

(二)参评具体要求

1.专业知识基础扎实,上一学年智育成绩(GPA)及综合测评排名均名列本专业前 45%,且无补考、重修科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公益等精神文明方面有突出事迹,学校、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者;

2)自立自强、热心公益、热爱劳动。2018 9 月至 2019 8 月在勤工助学岗位(含班主任)且工作时长不低于 200 小时(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费发放为准)。

二、报送材料

1.参评学生报送《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档及电子档;

2.学院报送《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档及电子档。



extend1 extend2
extend3 exten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