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争先创优评选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班级、年级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争先创优校级拟推荐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接受本院师生和上级组织的监督。具体名单见下表。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4日。
公示要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65102472)反映。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