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大学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对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公示如下(按姓名排序)。
公示期:2025年4月16日-4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教务办公室(cqu010d@cqu.edu.cn,动力大楼309办公室)反映,反映人应具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逾期将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