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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工程学院党委预审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要求(修订)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2  点击量:

动力工程学院党委预审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要求(修订)

序号

材料名称

1

支委会意见

1、确定发展时间;

2、对被发展者作综合评价(政治思想、学习、工作、作用发挥等方面);

3、支委会的意见;

4、党支部书记签名。

2

入党申请书

1、书面申请(只能用签字笔或钢笔书写);

2、个人简历;

3、社会关系。

3

思想汇报

1、手写(充分反映思想成长提升过程或政策理解认识);

2、用钢笔或签字笔写(务必写上汇报时间年月日);

34份及以上(一个季度一篇);

4、思想汇报要反映个人真实思想状况或变化,不得抄袭;

5、大学期间个人成长如实总结,综合思想汇报1份。

4

政审材料

政审材料加盖乡、镇、村党组织公章(单位公章)

5

群众意见

1、按要求填写;

2、发言人的姓名、发言内容;

3、实事求是,不随意增删内容;

4、群众意见满意及其以上。

6

优秀团员推荐表或导师意见

1、优秀团员的推优入党按要求(校院团委的具体规定)填写。

2、研究生优秀团员的推优入党请导师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7

党课成绩

党课考试成绩合格。

8

学习成绩

及其表现

1、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发展前1年不能有补考,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学年必须获得A 等奖学金。

2、每学期必须参加一次以上社会公益服务。

3、优先考虑获得1次院级及其以上的个人表彰或奖励的,或在科研方面有显著成果的。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系和谐。

5、积极主动参加院校各类文体、公益、学术、讲座等活动。

6、表现特别优秀者,直接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审议。

9

积极分子登记表

1.由支部委员按要求填写。

2.交入党申请书13月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1年后,才能发展。

3.培养教育情况及鉴定意见由介绍人或培养人(2名党员)填写。

10

有所列情况的,暂缓确定为发展对象

1、  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或处分的;

3、  有无故旷课现象的;

4、  不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活动的;

5、  不主动联系培养人,超过三个月不主动提交思想汇报的;

6、  思想汇报不能反映个人真实思想状况或变化,有抄袭嫌疑的;

7、  因上网或网络游戏影响自己或他人学习的;

8、  所在宿舍1学年内有2次及以上通报为安全卫生差或违纪的;

9、平时思想不积极上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备注:1、发展组织材料一律按以上顺序整理,报学院党委秘书审查预审。

2、若有不清楚地地方,与学院党委秘书联系咨询。

3、此材料只作为内部资料,不得外传。

重庆大学动力工程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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