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思政工作系列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加强研究生人才培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拟选拔新一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重庆大学在读全日制非定向优秀研究生,或已经获得重庆大学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本科生(从研究生入学起履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计划选拔3名。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需为中共党员
2.学习科研能力强,学习成绩好,有充足时间参与育人实践工作,获得研究生导师同意。
3.综合素质高,具备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养。
4.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记录。
5.原则上选聘本学院或本学部学生。
三、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工作时间为2-3年,带100-150名学生(协助辅导员老师)。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2.党团和班级建设。3.学风建设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7.校园危机事件应对。8.就业创业服务工作。9.理论和实践研究
四、人员经费
经费发放标准: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博士研究生2500元/月,按12个月发放,其中,80%按月发放,剩下20%年末考核后发放。
年末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评为优秀等级(不超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总数的15%)和合格等级,补助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发放;评为不合格等级的,不发放剩余补助,予以解聘。
五、人员选拔
1.有意向的同学自愿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成立选拔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按照选拔辅导员的基本要求,组织实施选拔工作。
3.学院根据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以及从事学生工作情况等方面综合选拔。
4.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本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六、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的同学填写《重庆大学2020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于2020年11月20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交到能动学院316办公室。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